本案計有臺灣產物保險公司、兆豐產物保險公司2家,提供本府較優惠之汽、機車強制保險優惠方案,內容略述如下:
(一)適用對象:本府公教員工(含約聘僱人員、臨時人員及駐衛警等)及其眷屬。
(二)實施期間: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(保險有效期間依保險單所載之日期為準)。
(三)承保收件由員工自行洽承保公司辦理,本府人事處僅提供福利訊息平台供同仁參考擇用,不代轉收件。